|
一、主办单位: (1) 广东省学生体育联合会作为本届足球赛的主办单位,拥有本届比赛的冠名权、广告发布权、经营管理权,并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和实施。 (2) 比赛所有广告经营权属主办单位,各赛区未经主办单位同意不得使用本次比赛名称进行有关商业活动。 (3) 参加城市决赛的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穿大会提供的服装;城市比赛期间赛区内不得使用与赞助商同行业同类型的产品及宣传。
二、比赛安排:按竞赛规程规定的竞赛日期进行。
三、参赛单位: 按竞赛规程参加办法进行,并要求确保开展预赛的学校数量。
四、比赛组织、宣传 (一)预赛参赛队 参赛队伍在保证每校不少于5队的基础上,尽可能组织更多的队伍参加。 (二)赛制 按竞赛规程规定 (三)宣传工作 1、配合赛前报名工作,赛事宣传期间(3月20日—5月28日),在学校公众区域(食堂、校园、操场四周、公告栏等)张贴本次赛事宣传推广的海报,数量为每个学校30-50张;并在校内挂赛事横幅(横幅、海报由省统一制作下发)。 2、在赛事宣传期间(3月20日—5月28日),有条件的学校在公众区域黑板报和校广播站以赛事为主题进行宣传。 3、校内比赛进行日,负责派发由达能公司免费提供的矿泉水。 (四)决赛组织工作 1、城市决赛开幕式、颁奖仪式及竞赛组织工作由各承办单位负责。 2、场地宣传布置由主办单位负责,各承办单位协助。 3、赛程表(或秩序册)清样于赛前10天交给省学生体育联合会。 4、各承办单位负责联系当地新闻单位对赛事进行报道,并组织学生到现场观看比赛及参加游戏活动。 (五)各市在3月10日前将各参赛学校名单(校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开赛日程报省学生体育联合会商务部,以便赞助商及时派送矿泉水。
五、新闻发布会: 赛事新闻发布会于3月初在广州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请各市教育局有关领导参加。
六、竞赛监控及评估工作: (一)预赛结束后,各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科)应将以下资料上交省学生体育联合会(以校为单位): 1、预赛报名表; 2、赛程安排表; 3、学校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比赛情况、学生试用产品场面等各二至三张4R照片; 4、各市新闻单位报道赛事的剪报及电视录象带。 (二)决赛结束后,将各市新闻单位报道赛事的消息剪报及电视录象带交给省学生体育联合会。
七、学校应为所有参加比赛的学生购买保险。
联 系 人: 深圳、广州赛区:江淑薇、罗燕莹 珠海、中山赛区:陈悦丹、李洁、熊威 联系电话: 深圳、广州赛区:37652708转211/214 珠海、中山赛区:37652708转212/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