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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体函〔2008〕5号
关于举办2008年广州地区大学生足球联赛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校体育部(体育学院、体育教研室): 根据我处今年的学校体育竞赛计划安排,2008年广州地区大学生足球联赛将于4月17日至6月5日每周四、六、日下午举行。现将本次比赛竞赛规程下发给你们,请按规程要求,积极参赛。 详情请浏览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 http://tiweiyi.gdedu123.com)中“学校体育竞赛专栏”。
附件: 1. 2008年广州地区大学生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2. 2008年广州地区大学生足球联赛报名表
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
2008年广州地区大学生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学生体育联合会 二、协办单位:广东省学生体育联合会足球协会 广州市洛桑体育活动策划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 四、竞赛日期: 4月17日至6月5日每周四、六、日下午。 五、参加单位:广州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 六、参加办法: 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各院校各组别分别限报一队;每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医生1名、运动员18名。各参赛队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必须穿着由广州市洛桑体育活动策划有限公司提供的比赛服装。 七、比赛分组:分男子甲组、男子乙组、男子丙组 八、参赛条件及参赛办法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获得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且思想进步,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项目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以及由这类院校转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学院的学生、电大、夜大、职工大学、自修大学和进修班、干训班、专修班、代培班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3、本、专科学生参赛运动员入学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参赛年龄不得超过26周岁。 4、凡入大学前参加2007年、2008年中国足球超级联赛、全国足球甲级联赛、全国足球乙级联赛、中国足协杯比赛者不得报名参赛。 5、各报名运动员务必在3月5日前在广东省学生体育联合会履行大学生运动员注册手续,并取得广东省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号码者,方可报名参赛。办理注册请登陆体卫艺处网站(http://tiweiyi.gdedu123.com)首页"广东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查询"栏目(详情可咨询本单位经办第七届全省大学生运动会运动员注册负责人)。 6、参赛办法 (1)甲组 A、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正式录取(含特殊专业正式录取)的学生; B、高考文化总分(不含体育尖子加分):2006年前(含2006年)入学的在500分以上(含500分),2007年入学的以二本B线(文科类528分,理科类480分,美术类290分,音乐类265分)降20分的体育尖子本科生。 (2)乙组: A、体育学院学生; B、体育教育专业学生; C、体育尖子加分录取(高考文化总分在500分以下)的本科院校学生(含"3+1"录取的体育尖子); D、师范院校体育系录取的学生。 (3)丙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的学生。 (4)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不得兼报(如报甲组则不得再报乙组等)。专科学校的本科学生不能报名参加丙组的比赛。本科院校的专科学生可报名参加甲组或乙组的比赛,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只能报名参加乙组的比赛。不允许乙组的运动员报名参加甲组的比赛。允许甲组运动员报名参加乙组的比赛。 (5)研究生参赛资格按其本、专科入学条件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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